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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峰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重庆正峰电子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正在开展《重庆正峰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电子元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潼南工业园区(南区),正峰电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
建设单位:重庆正峰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767.36万元
建设占地:建筑面积7343.69m2
建设周期:由于本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已完工,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预计建设周期为1个月。预计动工时间为2018年7月。
产品及规模:在原厂内扩建电子元件生产线2条,购置相关设备及附属设施,年产磁片2200万片,传感器1100万个(非BLR-31型称重传感器),网络变压器2亿个。
劳动定员:工人23人。
工作制度:采用全年生产250天,两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设备年时基数4000小时。
项目期限:2018-2019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源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地表水、大气、噪声、地下水、生态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核实项目污染物种类,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根据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提出防止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论证拟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以及重庆市相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区已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度,雨水经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涪江。本项目年产生生活污水为621t/a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烧结烟气和喷涂真空排气。另外,项目喷雾干燥造粒过程以天然气为加热燃料,燃烧会产生烟尘、SO2NOx。除此之外,因为项目原辅材料中含有氧化亚镍,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含镍污染物产生,以镍及其化合物计。
上述各类废气分别经捕集、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捕集到及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及规范生产操作的方式解决。主要污染因子为有组织颗粒物0.2748t/aSO20.0576t/aNOX0.5632t/a、镍及其化合物0.000064t/a;无组织颗粒物0.18t/a。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以及车间内强制通风等措施,车间内的废气满足相应的车间浓度标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研磨机内壁和沉淀池磁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污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置,固废控制率达到100%,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噪声源为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混料机、喷雾干燥塔、砂磨机及设备所配套的风机等。
设备安装采取有效的防振、防噪措施,并加强生产管理,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涪江。
2)废气
喷雾干燥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经除尘处理后的喷雾造粒粉尘、镍及其化合物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16m高排气筒(1#排气筒、2#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预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利用管道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处理,之后通过16m高排气筒(4#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经三级喷淋塔吸收后由16m高排气筒(5#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员工依托一期已建成的食堂进行就餐,产生的食堂油烟依托一期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运营期废气经合理有效的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表2其他区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以及车间内强制通风等措施,车间内的废气满足相应的车间浓度标准。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要求。
3)固废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研磨机内壁和沉淀池磁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污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固体废弃物暂存场地考虑防风、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
4)噪声
项目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加强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2)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本项目对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合理,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并请注明“重庆正峰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名称:重庆正峰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雪松
联系电话:023-81650208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南区创新大道660号
E-mailhr@cnzhengfeng.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立
联系电话:023-6717192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二路28号冠陆两江汇谷A栋2楼
E-mail3587681726@qq.com
(九)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查询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zhengfeng.com/a/xinwenzhongxin/96.html
           查询纸质报告书:江北区港安二路冠陆两江汇谷A2
        (2)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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